实盘杠杆配资平台
你的位置:实盘杠杆配资平台_10倍配资开户_股票配资杠杆实盘 > 实盘杠杆配资平台 > 短线配资炒股 鑫元皓利一年定开债发起式: 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短线配资炒股 鑫元皓利一年定开债发起式: 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8-27 12:35 点击次数:86
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
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
基金
分红公告
公告送出日期:2024 年 8 月 23 日
第 1 页 共3 页
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
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基金名称 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
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 鑫元皓利一年定开债发起式
基金主代码 014284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15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公告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
《公
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、
《公
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
等法律法规及《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
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
《鑫
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
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
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8 月 20 日
基准日份额净值(单位:
人民币元)
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(单
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位:人民币元)
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
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
—
的应分配金额(单位:人
民币元)
本次分红方案(单位:元/10 份基金份额) 0.253
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第 1 次分红
注:按照《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规定,在符合有
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,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,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
为准。
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26 日
除息日 2024 年 8 月 26 日
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8 月 27 日
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,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
有人。
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,其红利将按 2024 年 8 月 26 日除
第 2 页 共3 页
鑫元皓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
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
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,并于 2024 年 8 月 27
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,2024 年 8 月 28 日起可以查询、赎
回。
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[2002]128 号《财政部、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
知》,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,暂免征收所得税。
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。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
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。
享有本次分红权益。
准;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(不含当日)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,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。投
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、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。
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。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,在市场波动等因
素的影响下,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。
(1)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:400-606-6188
(2)本公司网站:www.xyamc.com
投资者也可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,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,基
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,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。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
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。基金管理人管
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。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招募
说明书,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。
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第 3 页 共3 页

